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乙方:1总则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增强全员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的法制观念,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我国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安全规范、制度、规程、标准,新疆达坂城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同一作业区域内作业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基础上,签订本协议。2乙方在承包本公司的工程时,乙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2.1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取费资格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委托书,有施工简历、业绩和安全管理制度。以上证件的原件需交我公司审核后,将证件的影印件加盖持证单位公章后交我公司存档备案。(如附表一)2.2乙方必须持与资质证件名称相符的合同专用章,由乙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施工协议书和安全施工协议书上盖章和签字。2.3乙方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必须符合安全施工要求。2.4乙方必须设置满足工程安全施工的机构、设备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用具。2.5乙方须凭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由用工部门和工程负责人到我公司登记备案、办理“临时工作证”,经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2.6乙方施工现场必须有现场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现场安全负责人和满足现场安全管理需要的合格的安全员并能负起监督安全施工的职责。3同一作业区域内双方共同承担的安全责任:3.1按照国家及电力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方面的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共同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及消防工作。3.2双方必须建立各自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包括消防)、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于整个施工过程。3.3双方对项目施工开工前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和许可手续履行各自相应的责任。3.4发生(施工、机械、风电施工区内交通、火灾、人身伤害)事故,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