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务合同书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一、依据国家法律规范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将桂林龙门度假村地块土地买卖信息介绍给甲方。具体合同条款如下:二、1、项目名称:桂林龙门度假村地块2、项目地址:位于漓江东岸规划提园路东侧,距离市区6公里,桂磨公路以南2公里。宗地面积约1323亩,出让面积约980亩3、中介服务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式由甲方出面协调参与的不论任何一方公司及个人取得该土地地块,需由甲方按每亩土地壹万元(10000元)提中介费用给乙方。4、由甲方协调参与的一方与土地所有者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在支付购地款的同时甲方需支付给乙方按实际购买土地每亩壹万元整的中介费用给乙方。5、甲方享有要求乙方配给协调及提供相关该项目有关资料及数据,为该项目地块的获得提供必要的协助,甲方负有及时结算乙方中介服务费的义务。6、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及时支付中介服务费的权利,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与上述单位签订土地买卖合同。7、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签订土地购买合同付完中介费用为止。8、任何因本合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争议,双方均应有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守约的一方有权提交到当地人民法院经由诉讼程序解决。9、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