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一、一般约定1.词语定义1.1合同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3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4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5工程和设备1.1.6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7永久占地包括:施工图纸。1.1.8临时占地包括:详见施工图纸。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1.2.1标准和规范1.2.2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1.2.3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2.4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见通用合同条款。1.4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5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日;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其中贰套作为竣工图交档案馆及发包人等相关部门;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完整的施工图纸。1.6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