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承包合同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建立企业与劳务双方协调、稳定的劳务关系,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报警系统(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安装,但不包括防排烟系统及室外管网,并结合现行规范及现场实际条件,达到消防部门验收标准)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第二条、工程要求1.消防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图纸设计、结合现行消防规范和国家标准,进行施工安装。2.施工过程中设计图纸与消防规范有差异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按甲方指示施工。3.甲方派驻的项目经理(手机号:)、负责工地的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乙方应服从管理和指挥。4.乙方在做隐蔽工程施工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下一道工序。5.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有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第三条、工程进度和质量1.工期:开工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完工,并结合总包方总进度计划要求组织施工,绝对不得影响工程进度。2.质量标准:按消防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合格第四条、工程劳务费价款1.劳务费计价:合同暂定价为:大写:(小写:元)序号项目单位单价备注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点60(从出建筑墙外1.5米内全部系统,按主机显示的点位数量为准)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个70不包括循环管网及室外管网3应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