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甲方):XX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甲方将钢筋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第二条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所有的钢筋加工制作和安装项目,包括各种预埋件、砼垫块、马凳筋的制安,设计变更工程量。第三条承包方式1、本合同以包工不包料、包质量达到优良样板工程标准、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的方式承包。2、包小型工具、扎线、制作机具安装及材料施工现场内的水平、垂直运输。第四条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及实际完成量计算,其他项目工程量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计算方法进行。1、±0.00以下工程(包括地下室及基础)钢筋加工制作单价元/吨,安装绑扎单价元/吨。2、±0.00以上工程钢筋加工制作单价元/吨,安装绑扎单价元/吨。3、柱及剪力墙竖筋电渣压力焊或机械接头按元/个。4、预应力钢丝制作、安装、张拉单价元/吨。5、工地记时工按30元/工日计算,9小时为一个工日,发生时必须在24小时内由施工员签发“签工单”,经后勤主管、主管施工员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超过规定时间不予以认证。第五条付款方式1、生活费支付按每天实际开工人数每人支付15元/天。2、工程进度款每月30日前由各班组自行计算本班组实际完成工作量,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70%支付,并扣除已借支的生活费及施工中违章的罚款。3、分部分项工程做完工人全部退场,甲方支付85%的工程款。4、工程经政府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5、达不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结算30%,余70%作为赔偿给甲方。6、结算程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