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合同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2.工程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凯乐国际城一期三栋2610房3.居室规格:两房两厅两位一厨。4.工程内容:施工图。5.工程开、竣工日期: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工程总天数: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大写陆万陆仟捌佰元(¥66800元)。第三条:质量要求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3.凡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乙方自负;施工质量也由乙方负责。第四条:材料供应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乙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五条: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楼梯完工时已付3200元1.水电工进场时付第一次款两万(小写20000),包括水电材料,泥工材料,加上水电工费,泥工工费;第二次泥工完工时付两万(小写20000),包括木工材料,木工工费,铝合金阳台,护窗;第三次木工完工时付一万(小写10000),包括油漆材料,油漆工费,吊顶材料;第四次付款油漆完工时付一万(小写10000),包括灯具,洁具,楼梯扶手,橱柜.最后一次付款甲方全部验收后付余款三千六百元(小写3600).2、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第六条:工程工期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