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合作协议书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就拟成立“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创业,共谋发展。第二条公司名称:XXXX有限公司第三条合伙经营时间、项目和范围:1.合作时间:自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2.合作项目和范围:XXXX第四条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公司性质1.法定代表人:XXX2.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3.公司性质: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股东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五条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姓名性别省份证号出资金额人民币(元)所占股份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3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一)盈余分配:以所占股份为依据,按比例分配。(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所占股份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伙。特别协议:入伙后一年内不得退伙。一年后依照以下办法: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b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d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