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与唱吧的合作协议甲方:湖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乙方:北京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签订以下合作协议。第1条合作名义:湖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授权唱吧为湖南卫视二季度节目《我想和你唱》指定报名渠道;第2条合作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第3条合作权益:1甲方权利及义务1.1甲方湖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在合作期间,《我想和你唱》节目片尾体现唱吧LOGO+鸣谢,内容为“《我想和你唱》报名APP渠道:唱吧”;1.2节目报名宣传片中,预告温莎KTV报名通路,并带唱吧logo;节目在播出时将用VCR的形式介绍包括唱吧在内的合作渠道报名参与方式和体现其LOGO。1.3节目播出期间,每期节目口播一次:《我想和你唱》报名渠道:唱吧1.4节目播出期间,如有唱吧选送的选手,节目中压屏呈现乙方LOGO增加:选手由唱吧推荐;1.5《我想和你唱》节目相关宣传物料体现合作名义,前期节目将艺人表演素材授权给乙方,乙方积极组织号召网友参与,素人与艺人嘉宾合作表演的素材甲方可随意使用;1.6甲方官方微博、微信、节目官方微博、微信等官方渠道均积极宣传此次合作,并呈现合作名义;2乙方权利及义务2.1唱吧作为湖南卫视《我想和你唱》指定报名渠道,并在其平台及旗下各大门店进行报名指引及宣传工作,并负责制作线上报名信息及印刷报名表及相关宣传物料;2.2唱吧为推广此次合作,将利用全媒体资源进行项目的推广运营,累计超过不少于推广资源;2.3唱吧制作并开发适应并匹配节目需求的技术开发,并自行承担其费用,2.4唱吧手机开屏、首页推荐、报名层级在首页进行三个月的置顶推荐;2.5第4条违约责任1本协议一经签订,若无法定或约定事由,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造成损失,应同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2甲乙双方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政府部门政策调整等情况不能履行本协议或本协议已丧失或部分丧失履行的可行性或必要性时,应将该情况及时向对方书面告知,并在事后及时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以上条件满足的,任何一方可免承担违约责任。第5条协议生效及争议管辖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