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聆訊後資料集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明概不就因本聆訊後資料集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BABYTREEGROUP寶寶樹集團(「本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的聆訊後資料集警告本聆訊後資料集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料予香港公眾。本聆訊後資料集為草擬本,其內所載資料並不完整,亦可能會作出重大變動。閣下閱覽本文件,即代表閣下知悉、接納並向本公司、其保薦人、顧問或承銷團成員表示同意:(a)本文件僅為向香港公眾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不應根據本文件中的資料作出任何投資決定;(b)在聯交所網站登載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並不引起本公司、其保薦人、顧問或承銷團成員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必須進行發售的任何責任。本公司最終會否進行發售仍屬未知之數;(c)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的內容未必會在實際最終正式的上市文件內全部或部分轉載;(d)本聆訊後資料集並非最終的上市文件,本公司可能不時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作出更新或修訂;(e)本文件並不構成向任何司法權區的公眾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招股章程、發售通函、通知、通函、小冊子或廣告,亦非邀請公眾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且不旨在邀請公眾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f)本文件不應被視為勸誘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不擬構成該等勸誘;(g)本公司或其任何聯屬公司、顧問或承銷商成員概無透過刊發本文件而於任何司法權區發售任何證券或徵求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h)本文件所述的證券非供任何人士申請認購,即使提出申請亦不獲接納;(i)本公司並無亦不會將本文件所指的證券按一九三三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或美國任何州證券法登記;(j)由於本文件的派發或本文件所載任何資料的發佈可能受到法律限制,閣下同意自行了解並遵守任何該等適用於閣下的限制;及(k)本文件所涉及的上市申請並未獲批准,聯交所及證監會或會接納、發回或拒絕有關的公開發售及╱或上市申請。倘於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