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职员手册职员管理条例前言1.本条例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就公司人事管理的基本事项而制定,为职员提供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的详尽资料。2.本条例适用于经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录用的所有职员。3.本条例所称“公司”(或“集团”)指XX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总部及所有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4.本条例所称“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第一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是指XX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中承担全部经营管理责任的领导人,包括:·控股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无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不实际负责企业经营管理的,由其授权委托的全权代表为负责人;·参股企业中,我方派驻参股企业、参与经营管理,职位最高的职员。·本条例所称“职务行为”,指以公司职员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本条例所称“控股企业”,指XX所持股份超过50%的企业。本条例所称“参股企业”,指XX所持股份少于50%的企业。第一章入职指引个人资料1.加入XX时,职员须向总部人力资源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大学本科及以上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以及近期体检报告和免冠近照,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2.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职员于一个月内填写个人情况变更申报表,交给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以确保与职员有关的各项权益:(1)姓名;(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3)婚姻状况;(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3.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职员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被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报到程序4.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录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填写职员报到登记表,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报到程序包括:(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2)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入职引导人见面。试用与转正5.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此期间,如果职员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