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计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企业经营计划管理,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管理范围这里的经营计划包括各经营部门的业务计划以及各管理部门的管理计划、人力资源计划、财务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等。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类经营计划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第二章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第4条年度经营计划所确定的计划期为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第5条年度经营计划编制的程序(1)每年年底项目前期部根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本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预期目标,初步提出下一年度的经营目标。(2)项目前期部将拟订的年度经营目标传达给各部门征求意见,并对各部门的意见进行汇总。(3)项目前期部通过汇总各部门的意见,编制《年度经营计划草案》,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4)项目前期部根据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的意见对年度经营计划进行修改,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第6条年度经营计划的内容企业年度经营目标,预计分阶段目标;为实现企业业务目标,各业务部门的业务计划指标;编制规范(含表式、编制说明要求)和编制进度要求。第7条如遇特殊情况,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可于年中调整一次,调整计划须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第三章年度经营计划的分解第8条每年年底由商务部组织各部门采用滚动编制、逐步细化的方式对整体经营计划进行分解,形成季度和月度的各部门分解计划。第9条按季度和月度分解年度经营计划将年度经营计划分解成为季度、月度经营计划。(1)项目前期部(或商务部)负责整体计划的分解,并对各部门计划进行综合协调和平衡。(2)各部门负责各自具体计划的分解、执行和修订。第10条各部门负责将季度经营计划分解到每个月度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将分解到部门的季度经营计划分解到每个月,形成月度工作计划。第11条审核批准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分解结果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核各季度、各部门的分解计划和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由总经理批准。第四章经营计划的执行第12条经营计划的下达(1)每年年底前由总经理办公会向各部门下达年度经营计划。(2)每季度之初,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项目前期部(或商务部)下达下个季度经营计划和各部门工作计划。(3)每月月初,由总经理批准,项目前期部(或商务部)下达下个月度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