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车辆及司机管理制度目录企业车辆及司机管理制度-1-车辆及司机管理办法-2-派车单-5-外借车辆审批单-6-车辆及司机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公司车辆高效、安全、有序运行,更好的服务于公司总体经营活动,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名下所有车辆及私家车、自行车、电动车。3.公司车辆管理3.1车辆管理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人事部管理,按车号登记备案。3.2本公司实行专人驾驶、专人维护、专人负责制度,每辆车设专职驾驶员,专职驾驶员对本车的使用、保养、安全负责。确因工作需要,车辆由他人使用时(使用人应具有本公司认可的准驾证),专职驾驶员要做好记录,在《派车单》(详见附件一)上注明,报车辆管理员。3.3车辆加油统一使用公司办理的加油卡,并登记(详见附件三),如遇特殊情况长途出车需在异地加油,需提前告知公司,并保留有效发票,回公司后报销。3.4专职驾驶员出车前和出车后,要检查车辆行驶证件,保证证件齐全有效。检查车辆安全状况(水、电、油),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如发现车辆有损坏或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3.5驾驶员出车、还车时,均需在门岗登记时间。3.6车辆每日驶出后,必须回公司存放。驾驶员在规定时间无法返回,应及时通知车辆管理员;驾驶员未通知车辆管理员且未将车辆归还公司的,公司有权记大过一次。3.7外单位借用本公司车辆,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填写《外借车辆审批单》(详见附表二),批准后方可使用。3.8车辆维修与保养在各自4S店进行,并填写《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详见附表四),事故车辆按保险公司规定办理。3.9车辆过户、领照、报废、出售等工作由行政人事部负责。3.10长途任务,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的车辆检查,做好准备工作。4.公司车辆调度4.1公司各部门因公务用车时,需提前一天填写《派车单》(详见附表一)(临时、紧急情况除外)。4.2临时、紧急用车须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车。4.3擅自将(机动)车辆转借给他人驾驶造成事故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公司有权向擅自出借人员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突发事件应对措施5.1公司所有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