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权责划分管理制度1.权责划分原则及方法(1)维护统一指挥。①实行首脑负责制。公司及其每一个部门,都必须也只能确定一个人负总责并实行全权指挥。②正职领导副职。主从必须分工明确,以利于协调管理。③直接上级是唯一的。每个部门和每个人都只接受一个直接上级的领导,并仅对该上级负责和报告工作,其他上级领导的指令对该部门和个人是无效的。④一级管一级。实行逐级指挥和逐级负责,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指挥;反之,也不应越级报告。(2)保证责权一致。①决策权、指挥权和用人权相统一。②运用贡献分析法,正确处理直线职权、参谋职权和职能职权的配置。(3)集权与分权相结合。集权与分权的有效结合是权责划分原则与方法的关键所在。(4)让参谋机构切实发挥作用。①实行强制参谋制度:●参谋机构和人员作为同级直线指挥人员的参谋与助手,他们提出的建议,直线指挥人员虽然有权决定取舍,但是,无权拒绝听取他们的意见;●直线指挥人员在制定重要决策和计划之前,必须征询有关参谋机构和人员的意见,无权省略这一程序。②授予参谋机构和人员越级报告权。(5)对职权做出明确规定。对职权做出明确规定是权责划分原则及方法的基本前提,只有分工明确了,才能有条不紊,各行其是。2.公司授权原则(1)统一指挥原则。在授权过程中,要坚持一人只对一人负责、一人向一人汇报工作的原则,不能多头领导,以免使下级无所适从,造成指挥的混乱。(2)逐级授权原则。公司内部的授权,应从最高层组织开始,自上而下地逐级授权,直至最基层组织,不能越级授权。(3)职权明确原则。公司各个组织层次的职权,包括已授出去和未授出去的职权,都必须非常明确,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公布于众。(4)职权与职责相称原则。职权是执行任务的权力,职责则是完成任务的义务,两者必须相称。行使职权的同时就应当负有相应的职责。把职责交给下级的同时要给予下级履行职责的相应职权。要避免有权无责或有责无权现象的发生。(5)例外管理原则。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已有的规定由各级组织行使自己的职权并履行自己的职责。但是,在例外的特殊情况下,可由上级来处理意外出现的问题。这样,既能保证稳定性的正常管理工作,又能应付特殊性的例外管理工作。(6)职权绝对性原则。公司内部的上级组织职权授给下级之后,并不减轻上级组织的责任。没有一个上级人员能够因为授权给下级人员而就对下级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