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了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持续跟踪,确保其能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给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第3条职责划分1.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产品部、运营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价。2.产品部、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考核。3.总经理负责对合格供应商的审批工作。第二章供应商选择标准第4条评价合格供应商公司相关人员评价合格供应商时,应按照以下标准综合考虑。1.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或成熟的初级农产品合作社,同时拥有足够的资金。2.优先选择按国家(国际)标准建立质量体系并已通过认证的供应商。3.对于关键原料,应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与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查,其中包括下列五个方面的要求。(1)进料的检验严格。(2)出厂的检验符合我方要求。(3)生产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4)生产的配套设施、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完好。(5)供应商产品质量应长期稳定,且信誉较高。4.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能满足本公司连续的需求及进一步扩大产量的需要。5.能有效处理紧急订单。6.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措施,且令人满意。7.同等价格择其优,同等质量择其廉,同价同质择其近。8.样品通过试用且合格。第三章供应商的评价程序第5条供应商初步评价1.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产品部、运营部及其他部门视公司实际需求寻找适合的供应商,同时收集多方面的资料,如以质量、服务、交货期、价格作为筛选的依据,并要求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2.产品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审,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及运营部门相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时使用“供应商现场评审表”。3.在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时,产品部需确定采购的货品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要求,对于有机食品、森林食品等认证食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6条供应商的现场评审1.根据所采购货品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可将采购的货品分为关键、重要、普通货品三个级别,以对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2.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货品的供应商,产品部组织食品安全领导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