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中小学:为更好地贯彻《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校”,相对就近入学和属地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段招生管理,努力规范招生行为,公正、稳妥、有序地做好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现将2012年市区初中小学招生方案公布如下:一、招生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大力推行阳光招生,建立招生信息公开机制,有关招生计划、施教区划分、入学资格、招生办法、投诉电话等信息,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建立招生结果监督机制,学生入学学校确定后,其名单及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各校校园网和张贴公告等形式公布,接受监督;建立学生升学信息部门联合核查机制,凡学生的户籍、家庭住房信息,须在学校核查的基础上,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2.按条件就读原则。取消跨施教区择校,2012年起,市区初中小学招生实行“零择校”,公办学校按条件按规定招收新生。3.规范收费原则。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公办学校,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借读费等。严禁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二、招生规模学校类别小学初中公办招生1.剡山小学6班270人2.城北小学6班270人3.鹿山小学6班270人4.剡溪小学6班270人5.城南小学4班180人6.爱德外国语学校4班180人1.马寅初中学初中部12班600人2.城关中学12班600人3.爱德外国语学校10班500人民办招生1.逸夫小学6班255人(不设学区)2.东圃小学4班180人(不设学区)3.体育学校2班80人(不设学区)4.育英小学3班102人(寄宿制学校,不设学区)嵊州中学初中部14班700人三、招生对象小学新生为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学完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第一类:市区户籍(市区户籍指户籍在剡湖街道、三江街道、鹿山街道社区内的户籍居民,下同),父母或本人在市区有产权房的新生。第二类:市区户籍但父母或本人在市区无产权房的新生。第三类:户籍不在市区,父母或本人在市区有产权房的新生(借读生)。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