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第一城”购楼须知尊敬的先生/女士:欢迎您认购“天安第一城”,我们将为您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天安第一城”位于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661号,为商品住宅楼,其产权属购买者所有。业主可转让、出租、抵押、赠与或继承,其权益均受国家法律保护。一、“天安第一城”接受个人或公司购买1、个人购买者应年满十八周岁,十八周岁以下的签署购房合同须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2、个人购买凭居民身份证认购;3、公司购买须齐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二、您须按选定的付款方式缴交房款,领取房款收据,房款付清后方可开发票:请您在约定的时间内缴交房款,否则我公司有权视您违约,将按合同规定计收违约金或取消认购资格。三、办理合同公证,房地产证,产权登记,抵押贷款登记等费用以及政府应征收的有关费用,均由您(买方)负责,本公司将协助您办理公证和房地产证、银行按揭贷款等相关手续。四、若您选定的付款方式为银行按揭,因各种原因,银行不给予办理按揭,您须在接到通知10天内改选其它付款方式或退房。若超过10天不作答复,本公司有权另行处理该房屋。五、认购程序1、根据面积、户型、楼层选定房号,并索取银行按揭须知。2、交付定金。多层,小高层认购定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花园洋房认购定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定金须用现金或银行支票支付。并签署《商品房预售协议书》,一式二份,七日内如不购,定金可退;超过七日,定金不退,此房另行出售。3、按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及选定的付款方式交付首期或付清全款。一次性付款自交定金之日起七日内付清总房款,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按揭付款自交付定金之日起七日内付清按揭额度外的房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4、如您选择银行按揭贷款,请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递交按揭贷款申请资料,并详细填写银行按揭相关表格。5、等候通知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六、详细楼宇图册和所有设备建筑面积,均以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实为准。七、其它未尽事宜,欢迎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