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师及培训师1、精心备课,热情、认真地讲授;对学生提出的专业相关疑难问题耐心解答。2、愉快地接受教学督查,督查的内容主要为三项:备课记录或电子课件、布置给学员的作业(每一次课后须有课后作业或实训课题)、对学员作业或实训课题的批改或解答情况。3、认真履行教师的职责,努力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保证课堂的秩序和学生的安全。4、不断修养自己的行为品质,不断学习专业和相关知识,努力使教学科学、有趣、有效,用自己广博的学识和人格魅力引导和影响学生。5、用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引导学生,用良好的言行影响学生,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优秀人才。6、工资实行基础工资加课时律贴制,基础工资定为三级:试用级1000-1200元/月、培训师级2300-2500元/月、主任培训师级2600-5000元/月,详情见劳动合同;课时费按个人实际上课时数进行计算,试用期30元/节、培训师60元/节、主任培训师80元/节;课时费将依据教学督查情况实行浮动制,每差一项或一项不合格,课时费下降30%;本院正式职员超过40节课后开始计算课时,其课时费按50%计算。7、讲师和培训师须达到如下条件:本科以上学历(专科须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相关资质证件,表达能力好,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有特别能力者经学院领导批准可放宽条件。8、公司将每月组织一次学生评教活动,评价实行100分制,低于60分者将被辞退,连续两次低于65分者工资和课时费降20%执行。9、学生评教表(是:计10分、一般:计5分、不是:计0分)具体要求是一般不是每节课后有充分的时间让学生实践衣着端庄、整洁精神饱满,声音宏量教学方法得当,易学易懂对待同学公正给学生提问的机会较多(不少于课时的1/3)没迟到、早退,没做与上课无关的事,上课前进行了考勤检查课堂知识与现实工作相联系使用教具较多,或资料准备充分对你友好10、快乐地服从领导的管理和指挥,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接受领导安排的临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