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解聘1范围公司内部由于战略发展需要和各部门职能的需求及变化以及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和工作表现所提出的员工解聘的管理工作2控制目标2.1确保解聘员工管理的合法性和慎重性,在解聘员工时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2.2保证员工的合理流动2.3在人员流动时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机密的安全3主要控制点3.1人力资源部根据劳动法及配套政策法规审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申请表3.2人力资源部经理和人事主管审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申请表3.3人力资源部经理和人事主管审批与被解聘员工签订的各项协议4特定政策4.1部门经理级别的员工解聘手续由分管副总经理(由分管副总经理直接主管的部门经理)或总经理(由总经理直接主管的部门经理)提出,交人力资源部4.2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等有关手续4.3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必须不违反《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之规定4.4人力资源部经理应就解聘员工的问题征求工会意见4.5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对技能和能力素质及其他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因病和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连续半年的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经企业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依法宣布解散或与第三方合营期满的·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技术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的4.7员工离职会签单应必须有以下部门审核签字:辞职员工本部门、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但不排除其他相关的离职手续经办部门的审核签字。主要审核部门的审核签字的顺序为:辞职人员本部门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4.8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人员、从事销售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部门经理认为有必要与之签订竞业合同的人员在离职时,人力资源部均应与其签署竞业合同竞业合同的赔偿金规定:部门经理以上级别赔偿总额为元;部门经理级别赔偿总额为元;主管级别人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