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导师制度目的:为促进公司各部门新员工能力的提升,适应公司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增强公司核心骨干作为导师的荣誉感,提高导师组织管理能力,为培养公司管理干部队伍储备人才。配合员工个人职业发展,开发、留住人才,促进员工与组织共同发展。导师实施对象:部门新进员工。一般对中专以下学历员工、临时工或离退休返聘人员不设导师。新员工三个月月度绩考等级在“中”以上的,在辅导期结束后才有资格参加公司组织的新员工考核。对中专以下学历员工,公司将考虑采用师徒制,具体方式公司将另行文实施。导师制实施方法:公司某岗位有新进员工时,应由该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情况从本部门骨干中确定符合任职条件的导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对导师任职资格进行确认,由人力资源部确定的相关人员对导师进行培训,让导师了解公司新员工导师制度的规定和工作方法。公司实行导师制主要采取“一带一”的方式进行,对于因导师工作需要进行调动等实际情况时,应由部门负责人再从本部门骨干中确定符合任职条件的员工作为新员工的导师,但需公司人力资源部确认。导师应熟悉招聘岗位职务说明书,了解应聘岗位应具备的技能、经验等方面要求。导师参与新员工的评估工作,对员工最终录用具有一定否决权。新员工入司当日,开始三个月的试用期并同时开始为期三个月的岗位辅导期。在辅导期,导师根据岗位要求制定出针对性培养计划,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掌握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新员工的工作及学习进度和绩效。根据新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及技能进行评估,作为是否让新员工转正的依据之一。辅导期每满一个月,部门根据导师工作业绩以及辅导新员工的效果进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与月度绩效奖金挂钩。辅导期满后,由导师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对导师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导师奖金挂钩,导师工作角色结束。4.新员工职责:了解公司的创业历程和发展战略,领会公司企业文化的真谛,认同并融入公司文化中,自觉实践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念。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公司的业务运营流程,严格遵守执行。虚心接受导师指导与管理,主动与导师沟通,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心得,多向导师及老员工请教,尽快熟悉工作环境。积极参加新员工培训,认真学习培训资料。辅导期间每满一个月,新员工需填写月度总结并提交给导师和直接上级。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