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LOGOxxxxxxxxxxxxxxxxxx公司员工保密协议甲方(单位):乙方(员工):身份证号码: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事岗位工作,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和范围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线路设计、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等。3.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4.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等。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6.乙方在就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保密义务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1.不得打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4.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5.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