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编号: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书深圳市劳动局编制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员工)名称:姓名:经济类型:性别:地址:年龄:电话:工龄:0年法人代表:户口所在地:联系人:身份证号码:电话: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甲方根据工作(生产)需要,聘用乙方在XX岗位从事XX工作(工种)。二、合同期限(试用期限)(一)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XX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固定期限XX年,合同期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从年月日起。3、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完成止。(二)试用期限囗无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三、工作时间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以下第种工时制度。囗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囗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