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文档在线www.doc365.net联系qq:744421982职工拒绝企业合法的加班行为是不对的。?案例:某市岩棉厂工人赵某因不服厂方扣发奖金于1995年8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赵某诉称:1995年6月,因天气多雨,岩棉厂决定在厂外建一座堤坝以防洪水,要求全厂职工加班加点。赵某因父母回老家,家中有一弟弟要参加当年高考,必须有人照顾,所以不能加班。向厂方提出不加班的请求后,厂方便没有安排他加班。但此后,厂方却以赵某不服从生产纪律、影响生产秩序为由,扣发赵某半年奖金。赵某不服,申请仲裁,但仲裁委员会裁定岩棉厂对赵某的处罚正确,故对赵某的申请不予支持。赵某因此要求法院予以公断。?岩棉厂辩称:1995年6月,本地区暴雨成灾。因本厂建在山谷中,为防止山洪袭击本厂,决定在厂区外修建一条防洪坝。而此时正值生产旺季,为不影响生产,厂里决定全厂职工都加班加点抢修堤坝。当时,厂里预计加班15天,每天加班约4小时。据此,厂里向市总工会作了请示,市总工会同意厂里的请求。但是,赵某不服从调度,以必须回家照顾将参加高考的弟弟为借口,拒不加班,厂方于是没有强迫赵某加班。而经厂方调查,赵某并没有真正去照顾其将参加高考的弟弟,而是回去与男友约会、谈恋爱。为此,厂方曾找赵某谈过话,但赵某不承认自己是去约会了。厂方共计安排全厂职工加班23天,都按规定发给了加班费和夜餐补助费。由于赵某一次也没加班,厂方鉴于她的工作表现,经研究并征求了工会意见,决定扣发赵某半年奖金。经调查查明,案件事实与岩棉厂所述一致。法院裁定驳回赵某诉讼请求。?专家评析:这是一起因职工拒绝延长工作时间而引起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裁定非常正确。(1)岩棉厂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不构成侵害劳动者休息休假权行为。我国的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在多方面作了严格限制,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真正落到实处,但同时也没有排斥用人单位在规定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的权利。从本案的情况看,岩棉厂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符合有关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情形出现时,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有关程序、长度的限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本案中的岩棉厂在暴雨成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