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企业劳动保护劳动保护的尚方宝剑——劳动法劳动法是劳动保护的尚方宝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其运行机制和管理特点来看。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法制经济。以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为中心的劳动经济,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劳动法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法律体系,对于劳动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是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一、劳动法概述前几年,在我国流传着一种很不科学的说法,即我国没有“劳动法”,其根据是,建国40多年来,我国还没有一部权威性的劳动法典(指《劳动法》颁布之前)。这种说法的不妥在于没有弄清劳动法的概念,把劳动法与劳动法的表现形式混淆起来了。在国际上,也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口我国没有劳动法典而攻击我国没有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劳动法。因此,科学地理解和说明劳动法的概念,是非常必要的。□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的概念,在我国可以作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理解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或总称。它既包括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包括其他各种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狭义上的理解,劳动法是指劳动法典。劳动法学中所称的劳动法,一般系指广义上理解的劳动法而言。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工会是重要的社会政治团体。《工会法》和全国总工会制订和发布的一些条例,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工会法》和全国总工会发布的条例,也应列入广义上理解的劳动法范畴之内。□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从劳动法的概念可以看出,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1.劳动关系劳动法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集体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有以下特征:(1)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直接的联系。否则不是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如某人将自己的著作劳动成果交由出版社出版的出版关系,农民在市场上出售自己劳动产品所发生的买卖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