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文档在线www.doc365.net联系qq:744421982深圳市集体合同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甲方(工会或员工代表)乙方(企业)员工人数:人企业性质:协商首席代表:协商首席代表:姓名:姓名:职务:职务: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协商代表人数:协商代表人数:代表产生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合作共事,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及深圳市有关法规、规章,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本合同由工会(员工代表)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第三条甲乙双方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第四条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2)相互尊重,平等合作;(3)兼顾双方合法权益;(4)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第五条本合同依法生效后,对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第二章劳动合同第六条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七条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第八条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九条企业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