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文档在线www.doc365.net联系qq:744421982江苏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办法(试行)江苏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双方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三条在我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其在职职工和通过招收、调动、分配等渠道新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当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中的工勤人员,应当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第四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取消不同所有制企业的职工以及企业内全民职工与集体职工、干部与工人、固定工与合同制职工等身份界限,由用人单位对各类人员按照劳动合同实行统一管理。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及要求;(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五)劳动纪律;(六)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可以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以及其他内容。第七条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工作需要和劳动者本人条件与劳动者协商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第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商定合同终止的条件。第九条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时间较长且距离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老职工,如果本人申请,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条用人单位对新进的人员,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第十一条实行公司制的用人单位,其法定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