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部薪资考核方案2007年9月第2版/第0次修改制造部薪资考核方案一、目的为充分调动制造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建立起以岗位为基础,以工作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把员工的薪酬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实现薪酬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各制造部副经理以下所有从事非计件制及计件制工作岗位的员工。三、薪酬总额发放及控制原则1.本方案薪资总额是指公司以月度为薪酬支付周期,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2.非计件制岗位人员编制应根据因事设人原则设置,经公司审批后,按照部门考核实施细则,由公司统一计发薪资;3.计件制岗位人员编制应根据核定产能设置,在员工完成劳动定额基础上,由制造部根据各工序定额、计件单价和员工个人当天产量核算其当天及月度计件工资额,并经生管部汇总、核对后由公司统一发放;4.制造部于每月底汇总当月计件工资总额,公司则依据制造部当月实际交库计件总产量来核算计件工资成本,对计件工资实施总额控制(原则上计件工资总额控制的浮动值范围为±3%,具体浮动值表由生管部会同制造部制定);5.因各工序计件产量与制造部实际交库产量不一致,造成的当月计件工资总额与应发计件工资总额不一致之情形,则根据实际情况放在次月调剂。四.员工薪酬构成及考核原则依据公司《员工薪资定级标准与考核原则》相关规定,本部门员工薪资构成结构图如下所示:基本工资职级工资基准内工资考核工资岗位任务考核工资病假工资非计件制岗位薪资构成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公假工资工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