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一、考核目的:为实现公司的阶段业绩目标,配合总经理的工作,加强公司高管人员对公司整体业务及各自所负责的业务的实现,特制定和实施此业绩管理体系,以保证公司业绩目标的实现,并激励与引导公司高管人员的工作,提高其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的动机。二、考核对象: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三、考核指标:考核销售额指标;考核纯利指标;工作任务完成度指标;管理能力指标;四、基本工资、效益工资的发放: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月收入由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季度核发),效益工资有封顶;效益工资每季度核算发放,超出封顶的部分作为先填补上季未完成任务,余额累加到下一个季度;年底根据年度考核纯利指标的超额情况,采取超额提成的方式在第二年的第一季度一次性核发;五、绩效考核办法:年初应与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确定本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与工作目标;每季度初确定本季度的分解任务;考核公式:N:考核系数;K:利润和销售额的加权组合值;A:纯利完成比例;A:毛利完成比例;B:销售额完成比例;C:工作任务完成等级系数,依据《员工季度业绩管理与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对被考核者评定等级:A+-优异:高质量、按时、全面完成季度工作任务,并以创造性的方式作出重大贡献或在工作方法方面有极大的推广价值;A-优秀,高质量、按时、全面完成季度工作任务;B、B--合格:符合岗位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季度工作任务;C-未达标:未能较好完成季度工作任务,有明显的失误。S:基本工资;F:绩效工资系数,F=10/7;P:月绩效工资;A)主管经营管理和主管计划运营的总经理助理以及产品总经理专项助理:N=K公司*30%+C*70%K公司=A公司*70%+B公司*30%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