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述职报告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所属企业管理,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公司各级高级管理人员领导能力、业务水平,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决定在公司所属企业各级高级管理人员中实施述职制度。第二条述职类型1、定期述职:定期述职原则上每年进行两次,第一次是每年的7月,第二次是每年的1月。由公司委派的各级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就所在公司的绩效指标和任期目标、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等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工作述职,汇报存在的问题及缺陷,提出处理的方案与意见。2、调职述职:遇到工作变动,述职者在赴任新职前对上一职务年初制度的绩效目标和任职目标进行工作述职,并明确一下岗位的责任目标。3、临时述职:公司认为有必要时也可要求述职者临时述职。本办法规定和述职是指定期述职,其他述职类型参照执行。第三条述职会议目标1、共同总结和回顾现有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提出相应改进措施;2、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和合作;3、不断加强对企业文化及价值的认同。第四条述职会议的宗旨:提高、改进。第五条述职会议的原则:保持友好气氛,重在研讨提高,不求全责备。第六条会议要求:会前准备充分;会中肯定成绩,明确优势,诊断问题,改进建议,会后监督落实。第七条述职人员范围:公司委派的各级董事、监事及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认为需要时可扩大述职人员范围。第八条述职人员兼职时应就所有职责内容一并述职,如不同职责述职对象不同,应尽可能安排述职对象一起出席述职会议,否则应向不同述职对象分别述职。第九条述职基本流程1、各述职人员在约定述职日至少十天前递交工作汇报报告;2、述职对象审核汇报报告;3、述职日述职讨论评议;4、评价与建议的执行;5、下一次述职(包括上一次意见的反馈)。第十条述职会议讨论内容安排1、汇报上一次述职会后所采取的重要举措;2、汇报与目前不一致的原因(无论是超目标还是未达到目标),做出合理判断;3、提出改进业绩的措施与方案;4、确定下一阶段目标。第十三条述职档案管理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及述职对象的评价与建议由人力资源部保管,作为对述职人员考核与奖惩的依据之一。,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