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有限公司关于《绩效考评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1.目的:为了更好的实施深圳某实业有限公司2004年3月8日颁布的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各项具体操作规则,特制定本细则。2.适用范围:某实业有限公司所属各系统、各部门在对员工进行绩效考评时均应严格遵循本制度,子公司、分公司参考执行。3.考核主体是指参加对被考评人实施考评的人,包括直接上级、直接下级、内部与外部客户等多方面,按照考评类型具体确定,被考评人(考评对象)的范围具体如下:3.1.某公司总经理以下所有员工除实行计件计酬的员工之外,均按照本制度执行;按件计酬的员工考核办法另行规定,具体参与考核人员的名单和范围由人力资源部在发布考核通知时公布。3.2.在试用期间内的员工试用期间不参加公司举行的绩效考核,试用期内员工的考核按试用期考核办法执行。试用期过后,即员工转正后不满2个月以及总的工作时间不满4个月的不参与半年度综合考核,按实际转正后的工作天数进行季度考核。转正后不满一个季度或一个月的按实际转正的天数进行相应的季度考核或月度考核。3.3.考核期内辞职的员工离职时在无法结算绩效考核工资的情况下,按标准绩效工资发放(但必须是正常辞工)。3.4.因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个人违纪、违法行为导致被公司解雇、除名的员工,不能参与考核,当月或当季绩效考核工资不予发放。3.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处以刑事处罚的员工立即辞退,并且本人当季绩效考核工资不予发放。3.6.当月请事假在15天以上(含假期,下同)的员工,请假当月不能参与考评,绩效工资部分不予发放;当月请假在15天内的员工参与考评,其绩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发放。请病假以及工伤假的员工按实际出勤天数参与考核和计发绩效考核工资。3.7.考核期内职务发生变动的,参照其岗位变动前的工作表现,并且以任职时间最长的职务为准。如属新设岗位由用人部门经理制定新的考核表格。3.8.出现重大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实行一票否决的不进行绩效考核直接扣发全部绩效工资的情况有以下几种:3.8.1.当季因严重失误或过错,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3.8.2.当季因工作严重失职(主观因素),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的或给公司名誉造成极为不良的影响。3.8.3.当季因工作出现严重失职行为被处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