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1第一篇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考核方法8第三章年中考核9第四章年度考核11第五章申诉及其处理14第六章有关问题处理14第七章附则15第二篇实施细则15第八章考核评分表设计及填表说明98第九章考核评分表填表说明109第十章职能部门考核110第十一章基层单位考核第一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促进我院管理现代化,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全体员工均需参加考核。院长与党委书记由中航一集团考核,不在本办法考核范围之内。考核对象简单分为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三类。第3条考核目的1.建立全员参与、全员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模式。2.通过绩效考核促进上下级沟通和各部门间的相互协作。3.通过考核规范作业流程,提高航材院的整体管理水平。4.通过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态度和能力,帮助员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从而有效提升院的整体绩效。5.促进员工逐步形成“客户至上”的服务意识。第4条考核原则1.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2.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3.多角度考核。4.公平、公正、公开。第5条考核用途考核结果的用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薪酬分配2.职务晋升3.岗位调动4.员工培训第二章考核方法第6条工作绩效目标设立的要求(1)重要性:目标项不宜过多,选择对我院利润/价值影响较大的目标,以3-5条为好,可视具体情况增减;(2)挑战性:目标值不宜过高或过低,应力求接近实际,以使目标可以达到,并具有一定的挑战性;(3)一致性:各层次目标应保持一致,下一级目标要以分解、完成上一级目标为基准;(4)民主性:所有考核目标的制定均应由上下级人员共同商定,而不是由上级指定。第7条工作绩效目标的设立(1)期初各级人员根据其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任务,经上下级之间共同协商,制定当期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报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2)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的更改需经被考核者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