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有限公司编号:XXXXXXXXX有限公司产品销售政策一、总则为了巩固XXXX公司产品市场,激励业务人员、经销商、代理商积极开拓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确保完成年度各项销售指标,特制定本政策。二、范围XXXXX所有业务人员、经销商及代理销售网点的国内产品销售。三、客户分类定义XXXXXX公司客户共定义分为以下三大类:1、终端客户:产品直接使用单位。2、经销商:为直接使用单位提供产品的单位或个人。3、代理商:与公司签订有代理合同,承诺有销售任务的单位或个人。公司代理商的区域以地级市划分,原则上一个城市一个行业只设立一个代理商。四、价格政策公司的产品价格分为市场价格、经销价格、代理价格、成本价格,四种价格定义及执行对象如下:1、市场价格:公司统一制定、印制在册的价格,执行对象为终端客户,公司与终端客户业务往来时执行该价格,该价格必须高于经销价格的35%以上。2、经销价格:市场价格下浮55%不含税和运费,执行对象为非合约经销商,该价格执行时不得低于代理价格。3、代理价格:市场价格下调60%不含税和运费,执行对象为与公司有合约关系的代理商。4、成本价格:公司产品的成本价格,执行该价格时,需关联业务人员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执行对象为合约代理商操作的战略项目或标杆客户。五、开票政策1、公司产品的价格为不含税和运费。2、经销商或代理商以提货价格开票的,在提货价格基础上加10%为税点。3、经销商或代理商开票金额在提货价格和市场价格之间的,收取开票金额13%的税点。4、代理商或经销商以超出市场价格开票的收取开票金额17%的税点。5、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公司名义和使用单位签订合同时,税率计算为:提货价格部分10%税点,超出提货价格部分为14%税点,例:如经销商或代理商提货价格为500元,开票金额为1000元,则550元按10%收取,450元部分按14%收取。6、公司代经销商或者代理商采购的产品收取17%的税点。六、广告政策1、XXXXXX公司的广告支持内容包括:产品图册、礼品、展架等。2、无成交记录的客户,给予不超过人民币叁佰圆(500)/年的广告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