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综合销售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销售管理,增强公司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则规范公司销售管理。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公司一切销售活动。第三条销售活动:公司各项销售活动必须积极开展,力争使公司各项业务得到迅猛发展。第四条销售人员须知:公司销售工作的人员,应在所属主管的监督指导之下,彼此信任、相互协作,相互团结力争使公司销售利润最大化。第五条各种规则的遵守:公司人员除本规则及其他规定外,对于公司临时发出的传达或命令,也应视同本规则遵守。第六条连带保证制度:对于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应尽快设立连带保证制度。第七条事前调查: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对于对方的付款能力等,应做事前调查,并衡量本公司的生产能力是否能依对方的订购内容作配合后,再行决定是否受理订货。第八条调查事项:从事销售工作人员,应随时做好下列四项的调查,并将内容报告给所属主管:1预定下订单的机关、公司及学校的概况。2调查与下订单者有交易关系,并为本公司竞争对象的同业者、设计事务所、建设业者。3下订单的对方与本公司的关系及以往的订货实绩、付款情况。4如为第一次交易者,应就其经历、负责人、性格、资金、往来银行、从业人员数目、每月生产能力及交易能力、有无与本公司的竞争同业交易、业务内容等进行调查。第九条订货情报:订货情报应尽快取得,并在所属经理的指导之下,尽快展开有效率的销售活动。第十条估价单的提出:在提出估价单时,应先取得所属主管的裁决认可后,方得提出。第十一条严格遵守价格及交货期:在受理订货时,除了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售价及交货期外,对于下列五项规定也应确实遵守:1品名、规格、数量及契约金额。2具体的付款条件:付款日期、付款地点、现金或支票、支票日期、收款方式。3除特殊情况以外,从订货受理到交货之间的期限,一般以3个月为主。4交货地点、运送方式、距离最近的车站等等交货条件。5安装、运转及修理等所需的技术派遣费的协定。第十二条契约书的提出:如前述条件已具备,应将订货受理报告书连同订购单及契约书等证明订货事实的资料,一起提出给所属的主管。第十三条注明新旧客户:1订货受理报告书中对于订购者是新客户或者已有往来的客户须注明清楚。2如果是旧客户,应依据交货日期记明目前的未付款项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