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凌集[2011]30号吴茂盛造价工作管理规定为规范集团公司造价工作的管理,完善造价工作机制,特制订本规定:一、集团公司置业运营部是各权属公司造价部门的业务主管机关,负责各权属公司造价人员的配备、考核,制度建设和预结(决)算项目的审核工作。二、实行两级预算管理体制。即:1、项目单位负责编制和初审初始预结(决)算。2、集团公司负责复核预结(决)算。三、同一个预结(决)算项目,各参与的造价部门应使用同一版本的造价软件,造价软件由集团公司统一指定。四、造价参与人须勤勉尽责,诚实守信,严守秘密,廉洁自律。五、造价工作管理程序:1、所有预结(决)算项目的原始资料均应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本公司造价部门进行编制或初审预结(决)算;一份交给集团公司置业运营部进行编制或初审预结(决)算。2、预结(决)算项目实行复核制。即:一人做预结(决)算、另一人做复核。3、各权属公司的造价部门负责预结(决)算项目的编制或初审。预结(决)算结果出来后,造价参与人除可以报告给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和集团公司总裁(发到其邮箱)外,不得告知其它任何人。预结(决)算书(指所有信息,下同)须加密存放。4、集团公司置业运营部在收到预结(决)算项目原始资料后,应及时安排造价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预结(决)算工作。预结(决)算结果出来后,造价参与人除可以将结果报告给分管副总裁和总裁(发到其邮箱)外,不得告知其它任何人。预结(决)算书须加密存放。5、两级预结(决)算结果差异较小时,以较低的那份预结(决)算版本作为招标拦标价、发包底价或结算的参考依据;两级预结(决)算结果差异较大时,由总裁或分管副总裁组织两级预结(决)算参与人员进行对接核对,其核对结果将作为招标拦标价、发包预算价或结算的参考依据。6、允许造价部门的预结(决)算存在误差,但误差不得超过集团公司设定的合理范围。预结(决)算误差合理范围设定为:单项预结(决)算工程量误差应控制在3%以内,单项工程整体造价误差应控制在项目总价的5%以内。7、工程项目正式招标或者发包前,由总裁决定该工程项目的招标拦标价或者发包底价(零星工程除外)。六、各预结(决)算项目单位的领导应为造价部门提供一个清净、无干扰的工作环境,不应误导或干预其正常的预结(决)算工作。七、违规责任1、因渎职导致预结(决)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