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正确评价XX集团内部控制,遵循国内外监管要求,根据《内部控制手册》(以下简称内控手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领导和职责分工XX集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XX集团内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XX集团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工作。XX集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XX集团内控办公室)负责指导或组织日常检查评价,组织XX集团年度综合检查评价;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评价;督促整改,编制XX集团自我评价报告;拟订考核方案并报告XX集团内控领导小组。第三条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依据和目的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以XX集团内控手册或其实施细则为依据,获取与内部控制有效性相关的证据,并合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对相关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做出评价。设计和运行有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XX集团内控手册及其实施细则涵盖了所有重要业务,并根据风险设置了合理的细化控制目标和对应的控制活动;(2)控制活动得到了持续一致的运行,相关岗位具备控制必需的权限和能力;(3)部门职责体现内控要求。第四条XX集团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机制和形式XX集团实行“总部检查评价”和“单位自查”两级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机制。其中,“总部检查评价”包括“XX集团年度综合检查评价”和“审计部独立检查评价”;“单位自查”包括“企业内控自查”和“总部部门内控自查”。“XX集团年度综合检查评价”是XX集团内控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综合检查与评价,每年根据管理需要和外部监管要求,选取一定数量的总部有关部门、分(子)公司、研究院,进行检查评价。“审计部独立检查评价”是审计部每年对总部有关部门及至少对25家分(子)公司、研究院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独立检查评价。检查评价结果报XX集团内控领导小组审定后,作为XX集团年度综合检查评价的组成部分。“总部检查评价”每次检查区间须与上一检查区间衔接,XX集团内控领导小组与审计部不重复检查同一单位。“企业内控自查”由企业(包括分(子)公司、研究院)内控办和内审部门组织的内控综合检查评价,以及责任部门内控流程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内控综合检查评价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内控流程测试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总部部门内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