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险保险单请仔细阅读本保单,以确保其内容与被保险人的投保要求一致。本保单内容主要包括明细表、责任范围、除外责任、赔偿处理、被保险人义务、总则、特别条款等。本保险单还包括投保申请书及附件,以及今后本公司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后以批单方式增加的内容。鉴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人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交书面投保申请和有关资料(该投保申请及资料被视作本保险单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缴付了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费,本公司同意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的被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失或灭失,并特立本保险单为凭。一、责任范围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二、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但的责任不在此限;(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四)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六)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七)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八)保险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九)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十)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十一)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十二)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幅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责任;(十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