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支付渠道服务协议书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电子邮箱: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就“聚合支付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模式1.1乙方作为甲方发展的渠道商,甲乙双方共同协助甲方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或拥有《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机构(以下称“第三方支付机构”)向乙方发展的商户提供“聚合支付服务”。乙方作为甲方发展的渠道商,双方共同发展商户。1.2乙方商户通过POS机具、收银系统、电商网站(PC或移动端)、手·APP客户端与其客户直接进行交易,交易资金委托甲方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清分,清分资金直接由甲方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清分至乙方商户账户,清算周期按甲乙双方的约定执行。第二条服务内容2.1甲方及其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以下服务:2.1.1支付类型甲方指定相应银行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根据乙方商户的申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线下扫码支付、PC端扫码支付、公众号支付等,甲方指定相应银行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聚合支付技术接口、POS改造程序、收银客户端(含PC端和手机端),其他设备如扫码枪,收银系统或微信公众账号开发由乙方协助商户配备和完成。2.1.2商户管理第1页共23页乙方发展商户,应通过甲方认可的方式提交提供商户资料,且承诺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以及准确性,因资料存在问题导致的商户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2“聚合支付服务”特别约定2.2.1在甲方或其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对乙方商户使用“聚合支付服务”的行为进行核查时,乙方及乙方商户应配合提供甲方或其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支付机构要求的相应凭证,并承担因核查所导致的支付中止、支付失败产生的损失。2.2.2乙方及乙方商户保证其付款事由正当合法,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利益。同时乙方及乙方商户须保证其支付指令中的信息真实、合法、完整、准确,并承担信息存在问题所导致的所有损失。因乙方及乙方商户提供的信息存在问题或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支付失败或迟延支付的,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