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合作协议出资人一(甲方):身份证号:出资人二(乙方):身份证号:出资人三(丙方):身份证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各方本着“诚信合作、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等有关事宜进行了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照执行。一、新组公司名称、住所和责任形式?1.1?新组公司名称:????????????有限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组公司)?1.2新组公司住所:???????????????????1.3?新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新组公司承担责任,同时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在新组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分享权益,分担风险和损失。二、新组公司宗旨、经营范围?2.1?新组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同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获取各方满意的投资收益。?2.2?新组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第三条合作期限3.1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第四条出资额、方式4.1.出资额共计万元(人民币大写:),组成A公司,简称A公司;4.2甲方的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总出资额的55%;乙方的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总出资额的%;丙方的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总出资额的%;4.3各出资人的出资,必须于年月日以前全部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未交金额数计付同期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五条经营管理5.1各方出资共同设立的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担任;5.2.A公司中主要负责仓库管理、销售和财务的人员由出资方蔡喜来指派或直接管理,并由其决定部门级主管任免权。5.3乙方在A公司中主要负责。5.4丙方在A公司中主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