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促进公司队伍建设,依照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劳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外企业人事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突出企业管理以人为本,强调尊重人格、维护人格尊严,重视沟通和理解,力求通过强化人事管理,提高职员素质,建立起和谐、团结、共同进取的良好人际关系,推动公司事业稳步发展。第二章编制与定编第一条公司各部门用人实行定岗定员。第二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撤消,由各部门提出方案报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以及副总经理批准后,并在行政人事部备案后实施。行政人事部负责建立和更新各部门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档案。第三条各部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或根据临时业务需要,制定年度、季度用工计划,经副总经理批准后,在行政人事部备案。第四条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增加员工时,原则上应不超出本部门的用工计划。第三章公司员工招聘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及时为公司提供各种所需人才,坚持任人唯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实现公司行政人事的合理配置。第二条招聘程序1、申请:用人部门填写《人员招聘申请表》,经部门最高主管签字批准后交至行政人事部。2、审核:行政人事部核查申请部门的编制情况及用工计划,如不属于计划内招聘,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退回《招聘申请表》。申请部门须向副总经理进行特批。批准后再提交给行政人事部。3、发布信息:行政人事部根据《招聘申请表》要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开始寻找适合人选。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公司内部员工和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并负责收集和整理应聘资料。4、面试:行政人事部根据《招聘申请表》,对获得的简历进行初选,行政人事部负责安排面试日程,通知用人部门,并对应聘者进行仪表、求职的动机与工资期望、所学专业及业绩、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初试。然后由用人部门经理及销售工程师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面试,必要时通过现场操作考察其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行政人事部、用人部门经理、销售工程师在《面试情况登记表》中填写面试意见。如属于内部招聘,用人部门还应与应聘人主管进行咨询和协商,以免影响其他部门正常工作。6、录用:用人部门决定录用后,填写《员工录用表》,并报请相关部门主管批准后,提交给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向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