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同股不同权章程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唐山市工商管理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木章程,经一致认可,对所有股东具有同等约束力。第一条公司名称与住所1、公司名称:(下称“公司”)2、公司住所:第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1、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2、公司增加注册资木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本章程有关规定执行。3、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木,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的股东名称1、股东姓名:住址:身份证:2、股东姓名:住址:身份证:3、股东姓名:住址:身份证:4、股东姓名:住址:身份证:第五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权利:1、股东入股资金实缴到位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的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公司规定行使表决权。2、股东入股资金实缴到位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的股东,有权依据法律及章程规定转让出资额。3、股东入股资金实缴到位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的股东,有权査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4、股东入股资金实缴到位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可优先出资认购股份。5、股东入股资金实缴到位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的股东,有权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6、股东入股资金实缴到位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的股东,有权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7、股东入股资金实缴到位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的股东,有权参与制定公司章程。8、公司依法终止后,股东入股资金实缴到位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的股东,有权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权。二、股东的义务1、股东有依法遵守公司章程、制度、规定以及各项协议的义务。2、股东应当在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