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国家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加强本公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消防事故(包括起火事件,下同),明确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保障员工和公司财产的安全,保障公司生产顺利进行和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公司范围内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3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防火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4职责4.1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尽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4.2各车间经理和各车间责任人分别对本部门和本车间的防火安全负责。4.3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4.3.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4.3.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4.3.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4.3.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4.4防火安委会的职责:4.4.1处理本厂防火安全工作。4.4.2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4.5各车间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委会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4.6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委会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4.7消防队负责制定防火安全制度。5管理程序5.1消防设施5.1.1在工厂内设置与生产、贮存、运输相适应的消防设施。工厂内除设置全厂性的消防设施外,还应在露天生产装置、建筑物、仓库、装卸站台等场所设置消防设施。5.1.2工厂内应设消火栓,并配备消防水带及水栓。5.1.3消防器材应固定在取用方便地点,由保安队负责管理更换和补充。5.1.4每月检查一次,保持完整好用。及时做好消防器材降温,保暖工作,不放置于潮湿地方。5.1.5凡是专用消防栓周围,不得堆放杂物,防止通道阻塞,以保证随时可用。5.1.6各种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只能用于灭火及正常消防训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埋压、圈占,严禁私自用于非灭火工作,更不得随意损失(包括铅封不能摘除),否则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理,并照价赔偿。5.2灭火器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