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模式下,共享用工形式的法律分析及操作要点疫情期间,有的企业为员工待岗而困扰,却也有企业为人手不足而启动临时用工方案。其实,盒马鲜生此次的方案为企业提供了一条思路:通过一种新型用工方式“灵活用工”,来解决临时性、紧急性用人困境。那么今天我们就详细分析下灵活用工的业务模式下,到底有哪些表现形式?这种方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又有哪些注意要点?传统服务行业的用工困境和挑战有哪些?(本文法律观点来自蓝白律所王运辉律师)01当前服务行业传统用工形式的挑战在一般的中大型连锁餐饮行业中,除了员工基数大以及固定的租金成本之外,为了遵守合规性的要求,一般采用的是传统的用工方式以及标准的劳动关系。标准的劳动关系一般拥有六大要素:用工主体统一、书面劳动合同、法定工时制度、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五险一金、劳动保护(工伤)。此外,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中指出: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因此,无论连锁餐饮企业是否解除或存续员工的劳动关系,其负担的人力成本都是相当巨大的。所以,为了控制疫情期间的人力成本,增加抵抗风险能力,企业需要将传统的用工形式转变为灵活用工的形式,从而大大地减少用工成本,促进企业良性发展。02疫情下服务行业“灵活用工”的表现形式由于用工方式的多样性,使得人们对灵活用工也有了不同的解释。广义的灵活用工包含劳务派遣、外包用工、非全日制用工、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