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公司股权设计课程概要一、股权概述四、股权设计案例1234三、股权布局生命线二、股权工具五、从阿里董事会展望公司治理一、股权概述1、道、法、术、器道即企业方向,器指合伙人的根器,即智商、情商,术即股权设计,法即平台2、道、天、地、将、法3、治大国如烹小鲜4、股权法律概念《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4.1共益权(1)表决权《公司法》第4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法》第103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2)股东(大)会召集权《公司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公司法》第40条第3款规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法》第10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法》第101条第2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3)查阅权《公司法》第3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十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公司法》第97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