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业保密及同业禁止协议公司商业保密及同业禁止协议甲方:法人代表:乙方:(姓名)身份证:鉴于乙方因工作需要掌握到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合法权益,确保乙方在职时和离职后不与甲方同业竞争,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对甲方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一、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在职时不得从事以下行为:1、自营与甲方同类业务;2、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型的业务;3、与他人合作、合伙与甲方同类型的业务。二、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1、不论因任何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在职期间开发的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数据、笔记、报告、计划、来往信函、说明(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商业秘密,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谋取利益;2、不论以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离职后X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近的或相同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3、不论以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离职后X年内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商业活动、衍生产品的代理、生产及销售,甲方有知情权和参控股的权利。4、在与甲方离职后X年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甲方或其他职员离职或挖走甲方其他职员。三、违约责任乙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乙方离开甲方上年度薪酬总额的5倍,同时,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并且乙方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部归甲方所有。四、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争议一方或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五、其他1、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销计划、活动计划、定价策略、财务资料等相关资料中的甲方未公开宣传及发布的内容,甲方曾经公开宣传及对外发布的内容,不属于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范围;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