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投诉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客户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规范客户投诉处理程序,形成有效的投诉管理机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对客户投诉的处理应以有关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处理及时为原则,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正当要求,认真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改进工作方法,优化服务质量,及时发现客户纠纷风险和不稳定因素,维护公司信誉和客户合法权益。第二章客户投诉第三条公司负责客户服务业务的调度员为公司一般投诉事项的处理负责人。涉及违规行为和导致诉讼的投诉事件,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处理。公司总经理为投诉事件的最终处理负责。第四条公司如遇到客户上门投诉的情况,应当稳定客户情绪,耐心听取意见,做好投诉记录并立即报告客服调度中心。第五条客户所属的从业人员(综合维修服务人员)应当按照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要求,配合投诉事项的调查、反馈等工作。第六条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如发现公司部门或人员存在违规行为或发现客户存在较大风险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第七条每月将投诉记录情况提交运营服务部处第三章处理原则第八条客户投诉时,投诉受理人应做到耐心听取、认真审阅,做到及时、专业、礼貌,体现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坚持“冷处理”原则。第九条客户投诉时,投诉受理人须注意方式方法,耐心说服教育,切忌态度粗暴生硬,切忌随意表态、许愿,对于客户的不合理要求,也要耐心解释和说服防止矛盾激化;对扬言采取过激行为的对象要落实专人负责看管,对可能被报复的人员和被破坏的目标,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第十条投诉受理人须与客户在合法、合理、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协商,妥善解决,不得简单了事,力争把矛盾和问题在公司内部解决和消化。第四章基本处理程序第十一条投诉按方式可分为电话投诉、信件投诉、电子邮件投诉、上门投诉等。第十二条各类客户投诉的受理及处理的基本程序如下:(一)受理:投诉受理人了解客户信息和事情经过,记录投诉内容,对客户进行必要和适当的解释及安抚。如客户对受理人的解释、回复表示满意,并表示不再就同一事件继续投诉,则将客户投诉处理文档整理归档,处理完毕;(二)转发:对需要进一步核查或转办的投诉,投诉受理人在受理客户投诉后1小时内,转发给相关责任部门;(三)处理:相关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