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水資源分配的市場機制「建立水資源分配的市場機制-價值評估」研討會【綜合討論】與談人:農田水利處處長蔡明華一、建立水資源分配的市場機制議題探討如水資源是由政府開發情況,政府有權作分配,可依市場機制去分配。如水資源是由個別用水標的投資開發,則政府應尊重投資開發水資源之用水標的,則本討論議題應修正為建立水資源「調配」之市場機制較為妥適。水資源之調配,涉及水資源原來擁有者之用水權益。如農業用水調供民生用水,可依水利法規定優先移用,但如調供工業用水,不可強制移用,應依市場機制協議調水之補償價格。「建立水資源分配的市場機制-價值評估」研討會二、水資源利用條件「建立水資源分配的市場機制-價值評估」研討會天然蓄水條件不佳:年降雨量雖豐,但降雨量分布不均,有明顯雨季、旱季之分,山高河短流急。農業是利用水土資源之產業,早期農業發展係以適地適作、適時適作原則規劃農作物制度。現有水田是符合台灣農業水土資源和諧利用之合宜模式。近期都市及經濟發展快速,新興產業發展多選定排水良好地區設置,而這些地區之水資源供水不易,供水成本相對地較高,水資源開發遲緩。近年來常發生缺水問題,除因降雨量變化大外,民生及工業用水大幅快速成長且要求供水穩定,但其水資源開發遲緩來不及供應,也是重要原因之ㄧ。三、水資源利用結構隨著國人稻米消費量減少及加入WTO後開放稻米進口,至民國92年之農業用水總量較71年之用水量約減少39億立方公尺。民生及工業用水總量,由民國71年至民國92年用水量增加21億立方公尺。「建立水資源分配的市場機制-價值評估」研討會用水別民國71年民國92年農業用水163億立方公尺(84%)124億立方公尺(70%)民生及工業用水31億立方公尺(16%)52億立方公尺(30%)合計194億立方公尺(100%)176億立方公尺(100%)四、水稻灌溉農業之三生功能價值高水稻栽培,由於水田耕作時田區長時間維持湛水狀態,成為涵養補注地下水之最佳途徑,估算全省水稻田對地下水補注量年可達20億立方公尺,約為水田用水量之1/4,補注地下水總量相當於6座翡翠水庫之有效蓄水容量,同時,在水稻生長過程中亦具有調節微氣候功能。水田灌溉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