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文档在线最全资料平台www.doc365.netQQ:744421982公路汽车货运站费收规则颁布机关:交通部颁布日期:1987年10月15日实施日期:1988年1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健全和统一全国公路汽车货运站(以下简称货运站)费收计算办法,促进汽车整车、零担、集装箱货物运输的发展,更好地为承、托运双方服务,按不同劳务项目分别计费的原则,制定本规则。第二条货运站是公路汽车货物运输和集散枢纽,既为托运人又为承运人服务。《公路汽车货运站费收规则》是化运站向承、托双方计费的依据。????国营、集体、个体(联户)营运车辆,企业、事业单位的自备车辆,经由货运站组织办理整车或零担货物运输,或在运输过程中使用货运站设备、场地、仓库,发生营业性结算关系的,均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办理。第三条货运站办理省内或省际汽车货物运输,除卸车费由到达站收取外,其他运杂费均由受理站向托运人一次收清。第四条按照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价格体制,除本规则规定的计价标准、费目、费率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则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的制定相应费目的费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批准后发布执行,并报交通部备案。第二章托运货物站务费收第五条计费单位????托运货物作业费收的计费重量,按托运货物的计费重量计算。整车以吨为单位,吨以下计至百公斤,尾数不足百公斤的按百公斤计算;零担以50公斤为单位,尾数不足50公斤的50公斤计算。第六条仓储理货费????货运站地受理或到达的货物,进行搬移、理货和仓储等作业,应分别计收起运、到达站的仓储理货费。每50公斤费率为0.20元。第七条货物装卸费????由货运站对起运或到达的货物进行装卸(包括出入库装卸作业),由起运站或到达站计收装车、卸车费。单位件重量在150公斤以上的货物和危险、贵重、特殊鲜活货物的装卸,实行加成计费。????零担装卸费每票起码计费率0.10元。????国际、国内集装箱的装卸费率,分别按国际、国内集装箱汽车运输费收规则的规定计收。第八条中转换装包干费????为简化货物中转换装的计费,采用包干计费的办法。货物每中转一次,计收一次中转换装包干费。????中转换装包干费,每50公斤普通货物费率为0.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