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文档在线最全资料平台www.doc365.netQQ:744421982V-1附录五本公司组织章程文件及开曼群岛公司法概要以下为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若干条文及开曼群岛公司法若干内容的概要。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于本售股章程附录八「送呈及备查文件」一段所列的期间及地点可供查阅。本公司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为国际商业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七日迁册至开曼群岛,并根据公司法仍为受豁免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组成本公司的组织章程文件。1.组织章程大纲组织章程大纲规定本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以所持股份当时的未缴股款(如有)为限,而本公司的成立宗旨并无受到限制(包括可作为投资公司)。根据公司法第27(2)条的规定,不论涉及公司任何利益,本公司均拥有并且能够随时或不时全面行使作为自然人应有的任何或全部权力,且由于本公司为受豁免公司,故不会在开曼群岛与任何人士、公司或法团进行交易(为促进本公司在开曼群岛外进行业务者除外)。本公司可通过特别决议案修订组织章程大纲所列的任何宗旨、权力或其它事项。2.细则细则乃于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四日采纳,且于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修订,其中若干规定概述如下:(a)特别投票规定细则规定,本公司所有股东决议案及本公司所有董事决议案必须经有关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的75%大多数股东或董事(视乎情况而定)批准(「特别投票规定」)。特别投票规定将由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四日本公司采纳当日起计生效,为期三年,其后将自动失效。就发出通告、存案或任何其它目的而言,于特别投票规定生效期间在股东大会上通过的决议案并不视为特别决议案,惟细则或公司法另有指明则除外。V-2附录五本公司组织章程文件及开曼群岛公司法概要(b)董事(i)配发及发行股份与认股权证的权力除公司法、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另有规定外,而且除任何股份或任何类别股份持有人所获赋予任何特权外,本公司所发行的任何股份可附有本公司通过普通决议案所决定(如无该项决定或该项决定并无作出特别规定,则由董事会决定)关于股息、投票权、退还资本或其它方面的权利或限制。除公司法、任何指定证券交易所(定义见细则)的规则、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另有规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