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跃龙腾,迎春送福”2012春节订货会田壮飞2012-11-10“兔跃龙腾,迎春送福”联合销售活动说明在中华龙年即将到来之际,同福联合区域总经销商和市场分销商共同发起2012“兔跃龙腾,迎春送福”联合销售行动,旨在夯实同福粥品霸主地位、为销售商创造更大的销售利益。一.联合销售活动期限(90天):2011年11月15日——2012年2月15日二.联合销售活动主体:同福公司经销商分销商(二批商、终端零店、C类商超)三.联合销售活动品项:同福粥品、蛋白四.联合销售活动内容:(一)公司以协议期间进货量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对此前各经销商库存情况不予考虑。(二)截止11月15日(含)经销商帐余不再享受以前任何政策,只享受春节政策,且不计算打款返利,只可计入餐费核销统计中。(三)2011年11月15日—2012年1月10日期间经销商的回款最晚发货时间为2012年1月15日(含)。(四)为保证发货的及时性,公司有权对订货数量低于300件的品项进行调整。(五)涨价时间:2011年12月31日前(含31日)的汇款,并且1月15日前的发货不涨价;2012年1月1日起的汇款,以及1月15日后的发货,所有品项每箱涨价1元。(六)对经销商的打款奖励(奖励以产品兑现):打款时间11月15日-12月5日12月6日-12月20日打款数量春节(11月-1月)任务量70%(含)以上春节(11月-1月)剩余任务量打款奖励完成100%每箱奖励1元;完成100%每箱奖励0.5元;考核办法否则差额箱数每箱处罚0.2元否则差额箱数每箱处罚0.1元说明:1、12月21日-1月10日的打款无返利。为了便于核算,打款奖励和处罚计算时粥品、蛋白均按每箱单价26元计算。2、以1月15日前(含)实际发货金额为准核算打款奖励,但不超过经销商11月15日-12月20日期间打款金额。3、经销商必须在12月31日(含)前把“有效订单”传真至公司,如因公司原因导致货物没有在1月15日前(含)发出,经销商可按政策享受返利;1月1日起经销商传真的订单,如未能在1月15日前(含)发出,公司不再承担返利。4、公司在确认经销商打款及发货金额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