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制作合同甲方:乙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制作《》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宣传片内容及要求1.1乙方所需制作的宣传片的具体内容如下:1.1.1视频名称:《》;1.1.2制作内容:;1.1.3制作要求:1、高清动画制作编辑;2、每期制作周期10天;3、每期视频于当季度最后一个月前三天完成制作;每期完成两个版本的制作,分别为简单版本和全长版本;1.1.4长度(时间):专题片总长度5分钟,具体分类及时间片头30秒,正片4分30秒。1.1.5语种:中文1.1.6交片形式:MP4视频文件1.1.7甲方对宣传片意图的描述文件或乙方的脚本方案均可作为本协议附件。第二条制作期限2.1宣传片制作期限为10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期满前乙方应完成成片制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2.2在宣传片制作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制作期限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另行协商确定。第三条资料提供及要求3.1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每期视频开始制作的前3个工作日内为乙方提供制作宣传片所需的图片、数据、文字介绍等基础资料。3.2乙方在收到本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提供的基本素材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创意或脚本方案。乙方负责全部的脚本创意、翻译、细化、台词、分镜头、字幕、配音、配乐、特技、剪辑、合成等工作。制作脚本中应包括甲方的宣传片制作要求、创意要求等内容。乙方的创意或脚本方案需经甲方确认,乙方将根据被确认之创意或脚本方案进行正式拍摄或制作。3.3宣传片小样应在本合同约定到期前3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并送交甲方进行审片。审片期间,在不脱离脚本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部分修改。3.4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盘面设计、光盘拷贝等后续服务,并同意在宣传片成品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为甲方免费提供数据更新服务。第四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4.1按约定每期视频制作费用为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