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重庆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重庆荣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龙湖·礼嘉一期工程一标段总包施工合同工程地点:重庆北部新区经开园礼嘉中心区工程内容:2栋~10栋,30栋~31栋,建筑面积约34560.93㎡,具体建筑面积以施工图设计实际计算为准。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基础、主体、楼地面、屋面、门窗总包管理及配合、内外装饰、给排水、电气、有关的预留预埋和配合(如暖通等)。土建工程至室外散水,给排水至室外第1个井或室外2米,电气至室外2米。详细范围以本合同专用条款的补充条款和发包人的施工界面划分通知为准。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7年12月7日;竣工工期:2008年12月1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60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暂定(人民币)叁仟肆佰捌拾陆万叁仟元整¥:暂34863000.00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本合同补充条款及其附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工程量清单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07年11月25日合同订立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4号北岸星座6~